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
现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创文大家谈 - 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创文的组织形态

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创文的组织形态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28日 编辑:

陈健瑜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程度也成为衡量文明城市创建质量的重要标尺。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创文”的组织形态,是切实推进“创文”工作的抓手。

进一步增强公众的主体性、责任感。公众的主体性、责任感是实现良好、有效公众参与的基本条件。而公众参与主体性和责任感的增强离不开政府机构的宣传教育和良好参与平台的支撑。因此,政府应该用好用足用实各种传媒手段,进行立体化宣传,同时注重突出特色、 贴近实际、关注焦点,不断提高广大公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意识和热情。

进一步筑牢公众的道德屏障。城市文明是市民道德素质的外在行为表现,而公众道德素养高低又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检测剂。因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必须坚持以道德建设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升公众的道德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特色的市民精神,使之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动力,更有效地发挥公众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体的职能。

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的创建理念。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因此,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的文明城市创建理念对促进公众参与创建工作、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都有积极意义。同时,公职人员也应不断意识到调动公众深度参与到创文和管理中,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关键,要善于与公众有效接触,深入了解公众相关诉求,在此基础上,拓展城市创建和管理的新思路。

进一步调动社区和公众团体的参与度。社区和公众团体已成为沟通公众与政府的桥梁,也是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和公共管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社会秩序安定、社区服务全面、邻里关系和睦、 文化生活丰富的文明社区,既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又对城区文明乃至城市文明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公众因生活便利和居住区域而结成的社区、团体,不仅是其利益表达的集中承载体,也是其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渠道,因此,推进社区和公众团体的建设发展,不仅有助于政府服务职能的延伸,也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开展社会治理提供了最有效的平台和途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构建切实性参与程序机制,公众要实现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参与,需要畅通的参与渠道,而畅通的参与渠道,需要切实的程序机制作保障,因此,构建兼具合法性和易操作性的切实性参与程序机制,应该成为调动和维护公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完善双向度参与监督机制,在公众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进程中,必须注意参与监督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且这一机制应是双向度的,一方面,政府可通过监督机制对公众参与情况进行必要监督,及时检视公众参与效果,提高公众参与实效性;另一方面,公众也可通过监督机制,监督政府创建行为,帮助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督也是一种参与。



上一主题 : ​市中医院开展“创文在行动,我该做什么”大家谈活动

下一主题 : 文明行车 文明行走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