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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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创文的重要依托和基本单元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19日 编辑:

陈健瑜

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中,我市的社区应该发挥“创文”的重要依托和基本单元作用。社区积极参与“创文”工作,有利于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使大家的文明素养与城市文明相契合,营造出公认的文明城市社会环境,这正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根本价值取向。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城市社会生活形态在社会组织层面的主要体现。近年来,一些城市在“创文”实践中,注重发挥“社区”的作用和功能,将城市文明建设专注于建立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和带动社区志愿服务,聚焦于培植社区情感、提升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以此改善人际关系,改善社区环境,建立相互扶助、友好和谐的社区生活,创设美丽的社区环境。如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该社区位于深圳东北面、与东莞市接壤,位置偏远,在深圳市“创文”行动中,该社区借力创文行动助推文明社区建设,整合了各方力量,凝聚了居民思想,破解了社区难题,提升了市容环境,推进了文明共建,收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

进一步打造文明社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社区“创文”行动是有目标、有计划的、在人为的积极控制下才发生的过程,是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我市在“创文”过程中,应更加注重从社区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使得各项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就要求在“创文”工作的统领下,立足市情社情,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行之有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特别是要把创建文明城市与加强社区管理相结合,强化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环保、绿化、治安、交通、城建、商业等方面的管理,推开民生微实事项目,切实将政策、资金落到实处,用在百姓身上,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不断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活跃社区氛围,为民生带来福祉。

社区在“创文”行动中,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居民公约,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区党员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践行文明公约,并带动居民加入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文明劝导、义工服务活动,引领文明风尚。社区也要对青少年尽到引导教育责任,如开展“我是文明小天使,我为文明出点力”青少年环保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实践绿色生活方式,履行自身环保责任等。同时,引导家长以文明言行身体力行为孩子树立榜样,营造和谐、友善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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