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王静)“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申请公租房要提交哪些资料?”8月8日下午,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启用,进一步拓宽公租房申请渠道,方便群众办理公租房业务,解决公租房业务疑难事项,助力群众“住有所居”。
当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只见公租房受理窗口对面摆放着“公租房办理指南”宣传板,详细列明了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一旁的LED屏上显示“公租房申请开通新渠道”以及办理窗口指引等内容,窗口工作人员正耐心地回复办事群众的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启用,主要为江城区户籍的住房困难群众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群众既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又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拓宽了申请渠道,办理业务过程中也不需要提交任何费用。“在市区工作,以前申请公租房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现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了,方便多了。工作人员态度很热情,对一些申报政策解释得很详细。”市民欧阳先生表示。
据了解,公租房申请对象包括江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江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江城区新就业无房人员、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且需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目前,全市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8528套,在建公租房项目2个,建设公租房788套;2021年1月起,为上年度进入公租房轮候人员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通过公租房建设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基本解决我市轮候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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