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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假帮忙真诈骗获刑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22日 编辑:

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谭君仪 刘小婷)打官司想赢,子女入学想要好学位,这时有人声称花钱就能办妥事,是不是有点心动?小心其中有诈。阳江一女子虚构其社会关系,谎称能帮忙办事,实则行诈骗之实,最终获刑。近日,阳东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罪案,判处被告人梁某飞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款项。

据介绍,2021年5月,被害人朱某某因经济纠纷需要打官司,经推荐认识了被告人梁某飞。被告人梁某飞在明知没有能力帮助被害人朱某某聘请律师打赢官司的情况下,虚构社会关系网,谎称认识法院的人,骗取被害人朱某某钱财27000元。被告人梁某飞收取钱财后并没有帮被害人朱某某聘请律师进行诉讼。

自2021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梁某飞谎称自己的舅舅是教育局领导,能办理学生入学事宜,骗取多名学生家长信任,收取款项615000元。至案发,被告人梁某飞已退款277000元,加上诈骗朱某某的27000元,未退还的款项共365000元。后被告人梁某飞主动投案自首。

阳东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飞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36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梁某飞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某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该案判决已生效。

相关法官表示,此类型的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被告人往往没有什么特殊、高明的行骗手段和技巧,仅是刻意散布与领导有紧密联系、能帮助他人“办事”的虚假言论,营造出自己“社会能人”的人设。当有人听信其谎言来请托办事时,被告人便以向“领导”支付办事用的好处费为由,索取钱财。而被害人交钱后,等来的只会是被告人以各种理由搪塞、一拖再拖,既没有办事下文,钱款也难以要回。本案就是这样一起“托关系”致使钱财被骗的典型案例。须知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子女入学办理有正规的手续和流程,办理各种业务也要按照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进行。遇到他人承诺只要花钱就能办成事的,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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