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姚慧 刘小婷)近日,阳西县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陈某自2018年1月至5月拖欠阳西县沙扒镇某楼盘油漆工人工资共59950元,肖某某、杨某某、罗某、陈某等工人多次索要无果。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以电话、张贴公告等方式通知其配合处理欠薪问题,陈某仍逾期未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被告人陈某于2020年10月31日被抓获归案。
阳西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法,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予刑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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