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助不仅是保障基层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民生工程。今年3月18日,我市印发了《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原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序推进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民政救助政策衔接。
近期,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实现救助对象进退有序,动态管理安全平稳的工作目标,有效巩固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筑牢乡村振兴民生底线。
顶层设计更科学 制度政策更完善
专项行动以来,市民政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阳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困难型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同,为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的有序衔接夯实基础。
此外,大力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认定工作,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养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覆盖至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793户1636人,其中纳入单人保808人。
督导排查更全面 救助保障更精准
为有效推动专项行动,今年4月,市民政局组织参加省民政厅召开的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再部署再动员暨政策解读培训会议,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文件。随后,该局对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资料查阅、入户调查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镇(街道)检查督导。6月,全市开展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排查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五个调研指导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同时,依托省社会救助移动工作平台,该局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面入户排查,摸清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对应保障范围,做到“逐一入户、逐一对照、逐一核查”,确保兜住底、兜牢底,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今年8月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已全部完成对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入户核查。据介绍,我市深入加强规范兜底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截至2022年11月底,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5775户36050人,纳入特困供养11184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象16.6437万人。其中,新增低保4591人,新增特困986人;清退不符合政策的低保7213人,特困934人。
分析研判更深入 操作管理更规范
为加快解决堵点、难点,市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收集台账信息,定期召开专班会议,重点研判专项行动中入户核查进度慢、低保退出人数多、低边认定人数少等情况,及时统筹调度,针对性加强指导。
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协调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共享,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用好用足民政领域各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对于不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我市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共同认定后按程序稳妥退出,并把符合专项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转介专项救助部门,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其中,全市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业务实现了全流程信息化,做到100%通过业务系统审批,100%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同步,做到“申请一人,录入一人;退出一人,核减一人”,实现线上与线下流程同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
各县(市、区)每月按时通过业务系统上传提交当月低保、特困人员的银行发放回单及财务凭证,进行双向校验,实现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双向监管。
各县(市、区)每月按时比对火化人员数据和低保系统数据,发现救助对象死亡及时停发待遇金,并追回多发放的资金,实现了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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