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 郑诗云
连日来,针对近来关于防疫用品价格偏高投诉案件增多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密切关注价格舆情,组织开展生活用品和防控用品价格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这款抗病毒口服液,请出示一下近期的销售记录,同时打印出价格小票。”12月13日下午,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市区石湾北路一家连锁药店,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感冒灵、抗病毒口服液等热销药品,通过查看货架标价、进货价、结算价以及同款药品数月前的销售记录等,比对药品的进销差率是否存在明显涨幅。经查,该药店除了连花清瘟、布洛芬无货,其他药品供应充足,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记者留意到,该零售药店门口张贴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该通告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在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随着防疫政策逐步细化优化,市民的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家庭会购置相关防疫物品,市面上连花清瘟等部分热销药品出现暂时紧缺。近期,关于连花清瘟、退烧药等防疫物品价格偏高投诉有所增多。自11月1日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和电话接到投诉举报22宗,已办结16宗,在办6宗。其中,1宗涉嫌哄抬价格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该药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疫情期间该局持续通过会议告诫、群发、送达等方式提醒告诫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加强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切实履行保供稳价的社会责任。12月13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20多家企业和经营者召开提醒告诫会,提醒各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公平、诚信的定价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据统计,11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共发出提醒告诫函4358份(条)。
据了解,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及捆绑销售等都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一旦接到防疫物资的相关举报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调查取证并回复投诉人。”上述负责人表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重点检查,若发现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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