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记者/朱俏施
通讯员/陈浩
记者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669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295件,同比上升34.65%。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066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004件,同比上升39.23%,调解成功250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6.66万元;受理举报602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91件,同比上升27.25%。
一般食品类消费投诉居榜首
在消费者投诉中,商品类消费投诉7487件,同比增加2241件,上升42.72%。其中商品类投诉排名前六位依次为:一般食品类、家居用品类、其他商品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药品类。
其中,一般食品类消费投诉24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攀升,同比上升88.83%,位居商品类消费投诉首位。主要反映的问题有:商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的食品;食品包装不规范,不符合食品标签标识要求;食品标签上、广告上含有虚假夸大内容。
市民黄先生在阳春市某食品店支付7.5元购买3包方便面。购买后,黄先生发现3包方便面均已过期。黄先生认为该店销售的方便面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遂投诉至相关部门。接诉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该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经调解,投诉人与商家自行协商,最终达成和解。
在消费者投诉中,服务类消费投诉317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63件,同比上升31.65%。其中,排名前六位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其他服务类,物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物业服务类成为投诉新热点
据统计,去年全年消费有3个热点问题,其中物业服务类是投诉新热点。
一是家居用品类投诉热度不减。投诉热点集中在:消费者付款后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送货或商家没有按约定时间上门安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型号、款式与实际约定不符、商品质量存在瑕疵;假冒伪劣商品和购物陷阱问题突出;经营者拒绝或拖延承担售后义务。
二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增多。此类投诉主要是:经营者未能按照消费者预订的时间、房型、数量提供住宿服务而引起的退款纠纷;餐饮行业存在食材不新鲜问题;部分餐厅收费价格不合理,未明码标价等。
三是物业服务类成为投诉新热点。主要反映的问题有:小区物业各类费用收取标准和明细不详,违反相关规定乱收水电费、公摊费;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未能严格执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和公示等规定。
广告违法行为仍然突出
2022年,全市共接受群众举报602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91件,同比上升27.25%。从举报反映的问题来看,广告违法行为尤为突出,共受理2447件,占举报总量的40.59%,主要问题集中在商家利用网站、网店发布的广告中涉及违法违规广告用语,夸大商品性能或者利用广告进行违反产品标识、夸大商品性能或服务质量的虚假宣传来误导消费者。
市民李先生举报阳西县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抖音商城在宣传产品时使用了极限词“首选”。接报后,经核查,该公司在其经营的抖音平台上架销售瑶柱并进行“家庭首选”广告宣传,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低价的诱惑,谨防消费陷阱,牢记消费安全。在消费时,要选择经营规模较大的平台,挑选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商家购买,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 在发生纠纷时,要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留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反映解决。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屈一指、全国首家、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等极限词不可随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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