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行方式 工人安“薪”过年
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柯明智 洪倚健)近日,江城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方式,找准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通过先支付首期工资款、余下采取分期支付及消费券代偿的方式,妥善处理48起工人工资执行案件,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均得到保障,让他们能够过个安心年、暖心年。
据介绍,阳江市某餐饮店因经营不善停业,结欠工人工资款,其中苏某等48名员工向江城法院提起诉讼,后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但该餐饮店逾期未履行给付报酬义务。苏某等48名员工向江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金额合计29万余元。
该批工资款纠纷系列案件立案移送江城法院执行局后,执行法官通盘考虑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利益,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执行方式,迅速组织调查该餐饮店的财产情况,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同时积极召集申请人、被执行人沟通协商。最后该案被执行人得到48名申请执行人谅解,通过先支付首期工资款11万余元,余下18万余元采取分期及发放消费券代偿的方式支付,该消费券可到被执行人经营的其他酒店使用。
江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48宗系列案全部执行完毕,既及时为工人追回工资款,又保障了疫情期间经营困难餐饮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助于盘活企业生产经营,为工人重新上岗创造机会,实现劳资双赢。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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