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或涉嫌违法,建议劳动者理性讨薪、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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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日报讯(记者/陈海涛)4月12日,在市区金园路路边的绿化树上,有人悬挂了一条“讨薪”横幅,横幅内容指名道姓称某某某欠薪不给,以此表达不满。对此,律师提醒,此种讨薪行为涉嫌违法,建议劳动者理性讨薪、合法维权,万万不可因“恶意讨薪”演变成“非法讨薪”。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讨薪”横幅悬挂在金园路路边的绿化树上,长约5米,宽约0.5米,红色布条印有“某某某欠薪不给,颠倒黑白,天理难容”的黄色字样,现场却不见“讨薪者”。由于该横幅悬挂的位置十分显眼,引来不少市民围观。记者采访多名市民均有不同看法,有人同情“讨薪者”,也有人称在公共场所悬挂这样的横幅,似有不妥,应通过正常渠道“讨薪”。
对此,广东赢信律师事务所周文靖律师认为,该讨薪者在交通干道边挂横幅,该横幅内容带有指向性及侮辱性的文字。鉴于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形式侮辱、毁损他人名誉,该讨薪者以这种方式讨薪侵害对方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周文靖说,有的劳动者在讨薪时还采取在欠薪者经营场所周边张贴大字报、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侮辱性的文字或视频、甚至上门阻挠欠薪者正常经营等方式。事实上,这些讨薪方式并不是理性讨薪、合法维权的方式,此类不当行为将视严重程度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是治安处罚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周文靖认为,讨要薪酬,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合理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有理变侵权。劳动者追讨欠薪的常见“合法姿势”有以下几种:
一是拨打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或者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提出投诉。
二是对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行为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况进行处理。
三是向当地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等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
四是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若不服仲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是当“欠薪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刑事立案,追究欠薪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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