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志雄
有话要说
据5月10日《阳江日报》民生版报道,在市区一些住宅小区里,个别业主擅自把鞋柜、自行车、杂物等摆放到楼道上,把门口公共空间变成“私人领地”,使本来就不宽敞的楼道变得更狭窄了,给左邻右舍的生活带来不便。“有时推婴儿车路过都会磕磕碰碰”“由于消防门被堵塞,‘两梯’变成了‘一梯’,导致我在上下班高峰期等电梯延长了不少时间”。为此而吐槽的业主不在少数。
住宅小区的公共空间是业主共有共享的空间,是业主购买的集体共有资产。如果业主只考虑自己生活的便利,将各自门前“一平方米”当私人领地,随意摆放杂物,挤占人行通道、电梯运行通道甚至消防通道,不仅给其他业主带来不便,还影响居家环境,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住宅小区公共空间“私了”,看上去是几家业主行为不规范的小事,实际上需要在城市基层治理中高度关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小区中的公共空间不属私有空间,而是大家共同享有的空间,“私了”的公共空间得有人管,不能任由“私了”现象持续发生。
住宅小区日常服务管理的主体是物业,是处理公共空间被“私了”的直接责任方。治理小区公共空间“私了”问题,最基础的工作在物业,物业要履职尽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公共空间“看紧”,将“私了”现象处理在萌芽状态,实现公共空间“私了”问题小区内解决,营造共治共管氛围。
住宅小区公共空间是业主共有资产,业主有对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的行为说不的权利。对因摆放“杂物”导致楼道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相关部门要依照《消防法》进行严肃查处,还消防通道畅通,还公共空间给大家。同时,业主要树立“予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的理念,不要在门前那“一平方米”上花坏心思、萌占有欲。要树立利他意识,多做维护好、管理好公共空间之事,才能把自己的家园建设好,使小区变得更和谐,生活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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