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阳江
现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文明聚焦 - 阳春市查处25辆“非法非标”电动小四轮

阳春市查处25辆“非法非标”电动小四轮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0日 编辑: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黄俊健)近日,阳春市公安局联合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电动车销售点开展督导检查行动,以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本次行动共查获25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小四轮(又称低速汽车或老年代步车)。

工作组走访了阳春市各电动车销售点,对在售车辆状况、是否存在改装改型以及是否存在超标电动车销售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检查,并认真细致核查了电动车销售台账。同时,工作组对销售点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讲解了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带来的危害和弊端,要求经销商一定要提高认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据悉,这些“非法非标”的电动小四轮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车辆。这些车辆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粗劣,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安全性能无法保证,且随意改装、易起火或自燃。但是,众多销售商为了利益,隐瞒此类车辆实为机动车的事实,或声称“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或表示为消费者购买所谓的“三者险”。销售商每一次成功出售,都是在赚取利益的同时,将安全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需要注意的是,该类型车辆不能注册登记申领号牌,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一旦发生事故没有相应保障。另外,这类车辆的驾驶人多数属于无牌上路,驾驶者多数无证,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在检查期间,工作组发现潭水镇某公司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深入调查,工作组共查获25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小四轮。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批车辆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上一主题 :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常被占用

下一主题 : 惠民义诊下基层送医送药送健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