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朱俏施 通讯员/周立平)最近,阳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潭水、马水派出所加强重点场所巡查,快速查处了两起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及时消除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带来的社会面安全隐患,全力遏制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11月15日,阳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潭水派出所民警在潭水镇潭河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检查发现:刘某有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当场查获刘某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一批。
经查实,刘某在没有办理运输烟花爆竹相关许可证件或手续的情况下,驾驶无运输危险物质资质的厢式货车运输烟花爆竹,其行为属于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
11月21日,阳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马水镇石崇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行为,阳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联合马水派出所民警前往查处,当场抓获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赖某,并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一批。
经查实,赖某没有办理储存烟花爆竹相关许可证件或手续,其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目前,刘某、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涉案危险物质被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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