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特约通讯员/钟剑文)12月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经过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等法定程序,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报告、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一先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召开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在市区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阳江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了阳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市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阳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阳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卢一先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所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黄秀军、李宗瑞、冯周海、何健雄,秘书长郑玉生出席会议。副市长关天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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