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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我市纳税人迎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02日 编辑: 利岚清

我市纳税人迎来新一轮税改红利。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从5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这是继营改增后又一减负降税重要举措,纳税人将 享受到切切实实的改革红利。

降低增值税税率,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本次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阳江喜之郎果冻制造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值税率降低有利于降低原材料成本,定价空间扩大,从而让利消费者。

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本次改革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据统计,本次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影响全市4000多户工业和商业企业,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江城区联投电脑商行是一家已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该企业2018年5月1日前连续生产经营12个月应税销售收入300余万元,应交增值税超过15万元,增值税税负5%左右。该企业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施行新措施后,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至少可以减税6万元。

记者了解到,5月1日后,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工商业企业仍可选择适用3%征收率,其中不乏与联投电脑商行一样即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这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等原因,转一般纳税人将加重税负,而继续享受小规模低税率,对于壮大小微企业、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提振作用。

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改革,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三项措施各有侧重,将为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新兴行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我们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将减税红利切切实实送到纳税人手中,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费先霞 冯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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