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阳东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依法能动履职,以“三个聚焦”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用心“护苗”成长。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曾获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阳江市“青年文明号”、全市检察机关“标兵未检办”等多个荣誉称号。
■ 文/图 阳东区人民检察院
聚焦社会治理,监督职能部门规范履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多方力量协同发力。”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梁红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部分KTV、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和旅业相关经营者存在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致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梁红表示,未成年人生理及心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受外界诱惑影响。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人员结构和环境复杂,口角纠纷甚至肢体冲突时有发生,而一些经营者管理松弛,未按规定严格查验和登记访客身份信息,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出入,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发地。
为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文明、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阳东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形式,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督促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内12家歌舞娱乐场所、11家网吧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对1家娱乐场所作出限期整改要求,对1家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制作并在辖区内营业性娱乐场所张贴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聚焦健康成长,不辞长做护苗人
为深入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立体化工作格局,阳东区人民检察院采取“订单式+菜单式”授课模式,有针对性地对阳东区范围内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
今年9月至10月,该院“法治副校长”团队积极走进辖区内中小学特别是偏远的乡村学校和分教点,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并向学生发放宣传小册子。课堂上,法治副校长们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心理特点,以防范性侵害、反酒驾宣传、预防毒品等为主题,通过以案释法、互动游戏、有奖问答、观看小视频等形式,让同学们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学习如何防范性侵害、提高自护能力等知识,引导同学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够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忠俊说,每次去到偏远乡村的学校或者分教点进行法治宣讲时,看到孩子们那纯真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更加觉得开展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也深感身上的责任重大。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法治宣讲27场次,覆盖学生12100多人。其中,“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基本实现了全区中小学全覆盖,努力打通法治宣讲“最后一公里”。
同时,该院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家长代表等走进校园,共同探讨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倾听各方意见建议,携手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聚焦精准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尺度,更有温度。阳东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量刑标准和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近期,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时,及时委托社工机构针对该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家庭监护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小力(化名)家境贫困,其父亲较年迈,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家庭教育监管不到位。检察官梁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对小力进行教育疏导,并与其监护人沟通,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梁红及时与该案的被害人联系,向其说明小力及其家庭情况,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获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小力的谅解。该院综合考量了小力的犯罪情节、原因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联合社工机构为小力量身定制帮教计划,结合法治教育、志愿活动、心理评估测试与疏导、职业规划等内容形式,引导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更好地走向社会。经过帮教,小力的行为有了较大转变。
近年来,阳东区人民检察院秉持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宗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对涉罪未成年开展社会调查277人次,对1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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