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后,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响应,组织各县(市、区)局(分局)对食用农产品市场展开了一场严格的监管行动。此次行动的重点在于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经营场所“生鲜灯”的使用情况,禁止使用“生鲜灯”,让这些经营者回归诚信经营。
这次检查人员通过对比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使用规范,共发现“生鲜灯”问题74个,已全部整改。这也暴露出部分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的不诚信行为,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生鲜灯”是一种用于照射农产品的特殊灯具,能使农产品看起来更加新鲜、美观。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却存在着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据近日《阳江日报》报道,记者走访市区多家综合肉菜市场发现,“生鲜灯”已经基本难觅踪影。市场各区域的档口上基本亮着整齐的白光灯,鲜肉、海鲜、蔬菜农产品真实色泽一目了然,部分档口虽还悬挂着之前“生鲜灯”的红色灯罩,但内部的灯胆已经取下。市场监督部门对消费者权益的守护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直以来,“生鲜灯”在各大市场的存在,无疑是一种对消费者诚信的缺失。它利用消费者的视觉误差,使生鲜等农产品看起来更加新鲜,从而诱导消费者将不新鲜的当新鲜的购买。这种行为不仅有损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因此,经营者要以熄灭“生鲜灯”为契机,回归诚信经营,让市场更加健康、有序,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禁止使用“生鲜灯”,是市场监督部门的职责所在。熄灭“生鲜灯”,是每一个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只有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部门严于执法,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熄灭“生鲜灯”,让更多生鲜回归“素颜”,以货真价实取信于消费者,才能构建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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