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梦媚)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春运于1月26日开启,我市辖区高速公路车流量有所上升,执勤交警在巡逻时,三天就查获了两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27日中午12时42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执勤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阳江服务区路段巡逻时,接到值班室转监控中心“线上视频巡查”预警,称一辆车号牌为桂E×××50的大客车停在沈海高速公路湛江方向k3274路段应急车道上,情况十分危险。接到警情后,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处置。经询问司机得知,该车从深圳开往湛江,因行驶到该路段时司机位置的车窗玻璃自然破碎,事发突然,司机只能暂时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执勤民警当即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挥引导车上人员转移到护栏外。
在人员转移过程中,“眼尖”的民警察觉该大客车有超员嫌疑。经仔细清点司乘人员人数,民警发现该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57人,竟超员2人。民警对驾驶员周某进行检查询问,并告知其超员违法的严重性和违法后果后,周某对其超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将全部乘客送至就近的白沙收费站出口进行转运,驾驶人周某因“驾驶旅游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28日下午4时43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执勤民警在中阳高速公路阳春方向巡逻时,在高流河服务区发现一辆车号牌为粤Q5×××8的小型客车内人头攒动,涉嫌载客超员。经核查,该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其中包括3名小孩,超员20%。该车司机解释称,他是阳春合水人,驾驶车辆从东莞回阳江喝喜酒,车内搭载的都是亲朋好友,一同回阳江喝喜酒。因侥幸心理作祟,认为“挤一挤”没什么问题,没想到被交警查获超员。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表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刹车、加速、转弯等情况,超出的乘客没有安全带保护,极易受伤。执勤民警对该起超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并对超员乘客进行了转运。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全市公安交警对来往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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