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近日,我市发布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市上下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建设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要求,要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水库库容管理等工作部署,开展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2024年至2025年,利用2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逐宗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其中2024年底前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总河长令强调,要在全面总结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河湖开展全面排查,坚决遏增量、清存量。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总河长令要求,要加强河湖库日常巡查管护,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人工智能、北斗等信息技术加强监控预警,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对河湖库“清四乱”已销号的“四乱”问题,要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要完善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成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纠偏、及时整改。每年汛前都要对水库淤积和库容侵占情况进行摸排,确保库区有人管,有人护,维护水库库容安全。要建立奖惩机制,加强“清四乱”工作的激励问责。要进一步完善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界桩和标识牌设置,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涉水相关宣传,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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