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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欠薪12万余元|阳西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5日 编辑:

阳江日报讯(记者/张贝奇 通讯员/高望)近日,阳西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帮助13名工人讨回工资12万余元,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2022年11月,王某分包项目地块货量装修及低层建筑选装工程,聘请刘某某、卢某某等13名工人,口头约定工资300元每天。2023年6月,王某开始拖欠工人工资。8月末,王某偷偷离开工地,并将工人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工人一直联系不上王某,便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欠薪问题。随后,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电话、公告等方式,责令王某支付其拖欠的工资,王某依然不为所动。

2023年12月,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阳西县检察院是否应将王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院认为王某以逃逸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责令整改后,王某仍逾期未整改,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将该案移送阳西县公安局依法办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全额结清了所拖欠的13名工人工资共计121290元。

2024年5月,阳西县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王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行为,但鉴于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为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到案后已支付被拖欠工人全部工资,依法适用从轻从宽处罚政策。随后,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阳西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就是否对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检察意见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可以对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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