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官文婷)近日,有市民通过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市区金鸡市场部分摊位可能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将问题反映给市市场监管部门。
10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金鸡市场看到,猪肉摊位统一使用了白光灯具,猪肉的肉质色泽清晰直观。然而,当记者走到海鲜摊位时,发现灯光明显亮了许多,但并未见传统颜色鲜艳的红色、紫色生鲜灯。记者留意到,其中一家海鲜摊位因使用红色灯罩的暖黄光灯具,海鲜似加上了一层淡红色的“滤镜”。而旁边的一家海鲜摊位,则同时使用了黄光和白光两种灯具,从远处看,白光轻微泛荧光紫,但走近后观察,则是正常的白光。由于没有携带专业光谱仪,记者难以分辨这些灯具是否为违规的“生鲜灯”。
随后,记者将看到的情况反馈给市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反馈后,南恩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对金鸡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发现海鲜、猪肉等摊位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但是,有两家销售海鲜的档口使用黄色光源和红色灯罩,有给生鲜食品“添色”的嫌疑,被工作人员责令立即整改。
“如果肉眼难以分辨灯具是否违规,市民可以将生鲜产品拿到自然光下对比观察。”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生鲜产品的颜色会更加鲜艳,如果将生鲜产品拿到自然光下,生鲜色泽与灯光下并未发生明显变化,那么说明档口的灯具是没有问题的。据了解,目前金鸡市场的物业管理方已经对市场内摊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所有海鲜、猪肉摊位经营者禁止使用“生鲜灯”,一旦发现立即拆除,并对经营者进行罚款处理。
10月18日,记者走访阳东大令市场、阳东昌隆市场、市区银湾市场等农贸市场以及多家综合商超,并未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情况。据市市场监管部门介绍,去年12月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向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方发出了《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在日常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改正,并要求市场开办方督促经营者自查自改。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通过照明等方式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否则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或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上一主题 : 以刀会客展创新实力抓发展机遇
下一主题 : 阳江首例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成功
2024-04-16
2024-04-16
2024-02-05
2024-02-05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