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陈宏侃摄
电动自行车是大家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但在安全性能和环保标准上仍存在诸多问题。日前,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提高车辆的安全标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记者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和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了解新规如何实行。
■ 阳江日报记者/黄方盈
新 规
不合规定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提到,C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各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提 醒
购车要查看强制性认证证书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攀升,而且专用道路设施缺乏,城市交通压力持续加剧。特别是那些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潜在的安全风险尤为明显。其次,我市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未进行上牌,加之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认为不上牌能逃避公安机关的教育处罚,心存侥幸心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新规定明确指出,所有电动自行车在上牌前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测,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生产、销售、上牌。因此,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应特别注意查看是否有更新后的强制性认证证书,以避免购买到违规车辆,导致无法上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梁志红表示,电动自行车新规施行后,有关部门将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这有助于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以及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员的行为。
对于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将实施临时登记制度,推动其逐步淘汰,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实施注册登记管理措施,车辆实名登记纳入系统管控,将有效摸清全市违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促使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序。
服 务
设置便民点提供上牌服务
为了提升电动自行车上牌的覆盖率,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交警部门与邮政部门合作,设置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点,为市民提供咨询、登记、审核等电动自行车的一站式上牌服务。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设置了20个邮政电动自行车便民上牌点,其中市区11个,阳东区3个,阳春市4个,阳西县2个。”市邮政寄递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吴维炯介绍,市民只需携带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以及购车发票3份原件,并将电动自行车开至上述邮政网点,便能完成登记上牌手续。
上牌点的工作人员将帮车主完成车辆查验工作,并填写相关受理资料。待选号、费用缴纳及证件制作等程序全部完成后,号牌及驾驶证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车主住所,快递员将提供号牌安装服务,随后车辆即可合法上路行驶,全程大约需要7个工作日。
市民还可通过广东电动自行车牌证申领微信小程序,完成预约、填写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缩短现场办理时间。
此外,市公安交警部门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通过简化上牌流程提高上牌率。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销售点共21个,市民在“带牌销售”销售点可以一站式买车和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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