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法院将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
阳江日报讯(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符丽云)近日,阳江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阳江中院、江城区法院、阳东区法院、阳春市法院、阳西县法院共宣判毒品犯罪案件12宗。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000元至2000元不等。
在阳江中院二审宣判的李某甲等人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中,三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其中李某甲向多人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共八次,包括向未成年人贩卖一次;李某乙贩卖毒品依托咪酯三次,均为情节严重;李某丙贩卖毒品依托咪酯一次。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
据悉,2024年以来,阳江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毒品犯罪案件412件512人次。其中贩卖毒品326件423人次、容留他人吸毒83件86人次、非法持有毒品2件2人次、走私毒品1件1人次。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09人次,三年至五年(不含)有期徒刑161人次,五年有期徒刑以上42人次,重刑率为8.20%。
阳江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下一步,阳江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毫不动摇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同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为法治阳江平安阳江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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