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盘聪颖)8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媒体新闻通气会,通报、解读《阳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以下简称《免责清单》),并介绍我市在推进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免责清单》于今年6月9日制定并正式实施,涵盖了21类常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规定了1项从轻处罚的情形、1项减轻处罚的情形、13项免于处罚的情形和6项免于强制的情形,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此外,《免责清单》通过明确“轻微违法、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等免罚条件,为初次或轻微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了改正机会,减少了企业因轻微违法导致的高额罚款压力,避免“以罚代管”,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免责清单》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执法“观察期”机制、非现场执法监督机制、公开道歉守法承诺制等柔性执法配套措施,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企业与执法部门的沟通更加顺畅,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明显下降,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科长王德强表示,为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在《免责清单》实施的过程中,该局坚持公开透明、强化举报机制、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所有减免责案件在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我市“12345”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恶意违法行为“零容忍”;引入环保组织和专家对重点整改企业进行验收评估,确保整改效果真实可靠。
上一主题 : 阳江爱心企业5年赠送包点6万个,爱心猪仔包传递社会温情
下一主题 : 阳江海事联合多部门筑牢水上安全防线
2025-07-24
2025-04-25
2025-04-25
2025-03-25
202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