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了《阳江市群众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提供有效信息线索的群众,视案情给予人民币5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奖励,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在我市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建设“平安阳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暂行办法》涉及的邪教组织及人员主要包括“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及人员。“邪教组织及人员违法犯罪活动”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邪教组织捣乱破坏违法犯罪活动,每位公民均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社会稳定。《暂行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奖励标准:(一)举报已书写、喷涂、张贴的“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标语、海报或已散发的传单、光碟、书籍等邪教宣传品的,经公安机关核查后,未达立案标准的,视情给予奖励;达立案标准的,奖励人民币500元。(二)举报邪教人员正在从事书写、喷涂、张贴邪教标语,散发邪教传单、光碟、书籍等宣传品,播放邪教声像资料,插播电视广播,进行非法聚会等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抓获涉邪教人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发现上述行为并自发扭送邪教人员到公安机关的,奖励人民币2000 元。(三)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邪教类案件,符合对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案件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四)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邪教类案件,符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五)提供线索抓获邪教组织首要分子,查清该邪教组织架构及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六)提供其他涉邪教人员、组织线索信息的,经反邪教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核实后,视情给予奖励。
据了解,我市这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扩大了奖励范围,目的就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同邪教组织作斗争。群众一旦发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拨打110电话举报,也可通过信件、网络、微信、当面举报等有效形式,向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举报。 杨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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