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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城市噪声治理能否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编辑: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原《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步废止,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自此纳入国家生态环境基本法典体系,引发市民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在市区实地走访人民广场、北湖公园、江湾公园等城区多个噪声投诉热点区域发现,广场舞、露天KTV、经营性娱乐场所等噪声扰民问题仍较为突出,不少市民反映多次投诉后问题反复反弹,安居诉求迟迟难以彻底落地。一边是城市公共空间火热的文体休闲活动,一边是居民对安宁居住环境的迫切渴望,制度更新,同样要面对取证、认定等一道道现实关卡。

■ 阳江日报记者/刘昭融

◎健身欢歌噪声投诉频发

傍晚7时许,暮色刚漫过北湖公园湖面,沿湖区域已陆续响起音乐声。记者环湖走访清点,园内共有五处歌唱点位:休闲广场的两处为经营性付费点唱摊位,投影仪、幕布、大功率立式音响、点歌台一应俱全,市民扫码即可点歌,不少群众围坐等候,这两处点位音量最大,伴奏与歌声越过湖面,站在湖对岸仍能清晰听见乐曲;其余三处为老年人自发组织的小型歌唱活动,仅靠便携设备伴奏,参与人数少,整体音量相对较小。

晚8时的人民广场更为喧闹,周边商圈的广告牌灯火通明,连片的居民楼就在不远处。广场上至少有8支文娱队伍分散活动,各自圈出一片活动区域,多数队伍都配有1到2套音响设备。身着统一服装的广场舞队伍动作整齐划一,伴着舒缓的节拍抬手展臂。自由舞点位则随性得多:投影仪幕布上滚动着歌词与二维码,男女老少跟着强劲的节奏自由摆动身体,有头发花白的老人踩着步子,有穿着时尚的中青年随节奏舞动,还有懵懂的孩童挤在人群里,跟着节拍蹦蹦跳跳。点位旁有人手持麦克风带动气氛,人群越聚越多,最热闹时能围拢上百人。露天演唱点位前,十余张塑料凳整齐排列,市民坐着听歌、轮流点唱。广场一侧竖立着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屏幕上显示数值已超过88分贝。大功率低音炮持续输出重节拍,站在音响附近,能够明显感受到空气随鼓点传来的阵阵震动,人与人之间正常说话会被乐曲掩盖,想要交流往往需要扯着嗓子提高音量。即使在距离广场数十米处,依旧可以清晰听见乐曲声响。

记者了解到,人民广场的文娱活动大多在晚上10时左右陆续收场,但城区其他公园噪声问题同样集中:江湾公园百人广场舞音量偏大、漠阳湖公园流动露天KTV存在超时经营,部分缺少专人管理的小型街头公园,活动延时、音量失控现象更为常见。除公园广场外,城区酒吧、营业性娱乐场所、夜宵店外食客喧闹也是投诉高发领域,直接干扰居民日常起居与夜间睡眠。

“投诉过好几次,执法人员来就小声点,人一走又恢复原样。”家住人民广场附近的市民陈女士说,家中有上学的孩子,晚间正是写作业、休息的时间,但窗外音乐关窗也难以完全隔绝。不少居民表示,并非反对健身娱乐,只是希望活动方控制音量、遵守时段,兼顾周边住户权益。

◎取证难成为治理突出瓶颈

据江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线执法人员介绍,此前噪声治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参照地方相关管理条例执行。接到市民举报后赴现场核查,对存在超标问题的主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专业噪声检测,确认超标后依法处以罚款。公园广场的噪声治理难度最大,也是全国城市普遍面临的共性难题。

“接到投诉我们第一时间就到现场,但真要走到罚款处罚那一步,要跨的门槛太多了。”执法队员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定证据;执法人员手持设备测出的数值,仅能作为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以本地商业场所的正规噪声检测为例,检测需由持有CNAS资质认定证书的专业机构开展,在厂界外固定点位采样,测量仪器需定期检定校准,测量过程还要考虑背景噪声修正。

而广场活动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参与人员多为零散市民,看到执法人员或检测人员到场,往往会主动调小音量、暂停活动,等人员离开后又恢复原状,第三方检测很难捕捉到真实的噪声水平,取证环节难以落地,后续处罚自然无从谈起。这类“躲猫猫”的情况在酒吧等经营场所同样存在:执法人员上门检测时,经营者会刻意调小音量,歌手临时停唱,导致检测结果无法反映真实噪声水平;部分检测还需要经营者签字确认,进一步增加了取证难度。

执法对象的特殊性,也让强制措施难以推行。广场活动参与者以中老年人为主,年龄最大的已年过八旬。去年,相关部门曾联合开展广场噪声集中整治行动,联合街道、公园管理中心、派出所等多方力量到场处置,暂扣违规音响设备时,出现老年参与者阻挠等突发状况,不仅整治效果打了折扣,也带来了执法安全风险。也正因如此,目前对公园广场的噪声问题,一线执法多以劝导教育为主,慎用强制手段。

此外,噪声感受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安宁路某酒吧被投诉长达一年,但仅6楼、9楼住户觉得扰民,其余楼层住户均未反映问题,经专业检测噪声数值也未超标。“检测不超标,我们就没法立案处罚,只能反复上门调解,两边做工作。”

与油烟等其他类型的污染相比,噪声污染的影响更直接、更难隔绝。执法人员坦言,油烟污染关窗关门后尚能缓解,但噪声穿透力强,即便关窗也难以完全隔绝,直接影响居民睡眠,因此投诉者普遍情绪激动,一线执法人员既要回应居民的安居诉求,又要避免激化矛盾,始终承受着双向压力。

◎制度升级不等于难题迎刃而解

“噪声防治制度从原单行法纳入生态环境法典,使噪声治理规则进入生态环境基本法体系完成整合,制度权威性与体系效力显著提升,体现了国家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斌斌表示,相较于单行法分散运行的模式,法典对生态环境全领域制度进行体系化整合,不仅让执法、司法适用更具规整性与统一性,也方便公众查阅、知晓法律规则,无论是执法部门规范履职,还是市民约束自身行为、维护合法权益,都能获得更清晰的法治指引。

新法典承继此前单行法确立的二元判定标准:除噪声排放超标外,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实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同样可认定噪声污染。这意味着并非一定要分贝超标,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噪声污染。同时在司法层面也统一裁判规则,即便是分贝检测没有超标的噪声,如果确实对他人造成侵扰、超出一般容忍限度,也有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居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自身权益。

在罚则方面,针对公共场所健身、违规装修等特定社会生活噪声,法典保留原有处罚力度: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该类行为执法仍需遵循“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再处罚”的法定前置程序。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另有专门治安罚则,前置要求经物业/社区等劝阻调解无效,可处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处5-10日拘留。但实践中面向老年群体等特殊主体,该条款同样存在落地执行难题。

针对居民噪声维权,黄斌斌给出指引。普通居民遭遇噪声扰民,可从多方面固定证据:一是可通过手机分贝测试软件结合音视频自行记录噪声时段与强度,作为初步线索留存(注意:App数据不能替代专业校准检测,不宜单独作为定案核心证据);二是向物业、社区反映并留存沟通、调解记录;三是情况严重时可报警,留存报警回执与处置记录;若因噪声导致睡眠障碍、身体不适就医,相关诊疗记录也可作为佐证。律师同时提示,噪声维权分民事侵权与行政投诉两类路径,对应不同的证据标准,市民可根据诉求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不少市民表示,期待新规落地后,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实操细则,理顺多部门协同机制,让法条真正转化为治理实效。执法人员也表示,后续仍将坚持“教育为先、劝导为主”的原则,持续做好普法引导,对屡教不改、证据充分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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