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谭维)为切实解决我市一些党组织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监督意识薄弱、管党治党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我市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党组织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探索建立了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全面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立案查处一把手共106人,其中县处级21人、科级61人、一般干部23人、其他人员1人。这些一把手的贪腐行为,往往带坏班子和队伍,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
《意见》明确规定,监督范围包括全市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阳江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推出上级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各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将一把手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重点监督对象、加强对一把手的纪律监督、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教育提醒等六项规定共18条措施,既是强化监督的具体举措,也是关键少数强化自我约束的具体要求,全方位落实监督措施,着力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意见》印发后,市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对如何抓好落实迅速研究部署,明确将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第一时间对其中涉及纪检监察职责的要求进行梳理,逐项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责任到人,真抓真落实,实现约束有力、监督“带电”。
上一主题 : 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下一主题 : 阳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4-04-16
2024-04-16
2024-02-05
2024-02-05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