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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典型违纪案例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18年02月01日 编辑: 利岚清

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持续释放纠正“四风”强烈信号,1月31日,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江城区双捷中学原校长梁日强超标准接待及违规到风景名胜区观光问题。

2017年2月23日,梁日强主持召开学校班子会议,决定3月3日邀请华南师范大学教授钱某某、广州市长兴中学校长陈某及其校部分老师到双捷中学开展同课异构教学交流活动,活动期间超标准接待来访人员。3月3日,教学交流活动结束后,仍安排并陪同来访人员到风景名胜区海陵岛食宿和观光,共支出2272元。2017年10月31日,江城区纪委给予梁日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阳春市永宁镇水利电力管理所所长、枫木角水电站党支部书记黄祖理利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5年间,黄祖理挪用党支部活动经费及补充经费代该支部党员缴交党费共3次,合计708元。2015年至2016年间,挪用党支部活动经费及补充经费违规向党员发放春节补助2次,合计2100元。2017年1月6日,阳春市永宁镇纪委给予黄祖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阳春市河口镇河南村党支部书记余和结等6人违规接受宴请及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阳春市河口镇河南村党支部书记余和结、村委会主任杜远冲、计生专干黄维鉴、民兵营长兼治保主任刘学存、妇女主任兼出纳严国红、原副主任兼统计员杜洪等6名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村民练某等6人通过虚报种植面积等方式套取水稻保险共计10198元。事后,上述6名村干部违规接受练某等人宴请,并每人收受礼金1000元。2017年4月5日,河口镇纪委分别给予余和结、杜远冲、黄维鉴、刘学存、严国红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杜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5日,阳春市人民法院判决杜洪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7年7月10日,阳春市纪委给予杜洪开除党籍处分。(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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