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阳春市作为全省入选的10个县及县级市之一,上榜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本次入选的120个县及县级市,占全国县及县级市(1881个)的6%,县的数量占2/3、县级市数量占1/3。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地区县城58个,中部地区县城31个,占示范数量的74%,其中湖北、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各10个;西部和东北地区有条件县城31个,其中边境城市5个。
我省入选示范名单的县及县级市有惠东县、博罗县、新兴县、佛冈县、东源县、海丰县、龙门县、饶平县、阳春市、台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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