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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买毒 边境取货 阳江散货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编辑:

我市警方斩断一条跨境贩毒链条


■ 阳江日报记者/刘   空

   通讯员/冯文贞

广西籍男子韦某某在阳江市区经营一家家具店,表面看来并无异常,却每隔十天左右,都会开车七八个小时,从阳江到广西崇左大新的中越边境,进行毒品交易。近日,我市警方侦破集群打零专案“3·31贩卖毒品案”,抓获团伙成员5名,下线吸贩毒人员60名,缴获毒品海洛因863.74克、冰毒6.37克,美沙酮589.11克,毒品底粉42克,扣押运输毒品交通工具5辆及银行卡等一批,成功斩断一条越南到阳江的跨境贩毒链条。

家具店老板竟是毒贩

今年3月下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线索:外号叫“三少”的广西籍男子,从广西运输毒品海洛因到阳江贩卖。警方通过智慧新警务系统调查掌握,“三少”真名叫韦某某,是一名前科人员,曾于2011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出狱后,韦某某与他人合伙在阳江开了一家家具店,表面做着正当的生意,实际上经常往返阳江、广西崇左两地贩卖毒品。

警方进一步深挖发现,韦某某是一个贩毒团伙在阳江的第一手贩卖人,他从广西籍男子黄某处购买毒品海洛因回到阳江,转手卖给阳江籍男子陈某某,由陈某某层层贩卖给其他毒贩和吸毒人员。而黄某的上家是广西籍男子黄某某,黄某某的毒品供货商则是越南籍男子阿任。至此,一条完整的贩毒供应链清晰浮现。

据警方透露,该贩毒团伙反侦查能力强,迫于警方强大的打击压力,他们一般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少量多次运输毒品,并且只接受面对面现金交易,钱货分离,每一道取货环节都非常迅速和隐秘。交易过程中,团伙成员用暗号“4号”代替毒品海洛因,韦某某更是谨慎地将黄某、陈某某等人的电话号码备注为“XX饭店”,来逃避警方的追查。

开豪车边境坟地取货

警方摸清该贩毒团伙基本架构后,原本每隔十天左右就要到广西进货的韦某某却一直没有动静。“抓贼要拿赃!”警方静候抓捕时机,终于在6月7日收到线报:韦某某与黄某联系,准备前往广西崇左进货,警方迅速部署收网。

6月7日至8日,黄某先与黄某某联系确定有货,后同韦某某两人先后开车从阳江出发前往广西崇左大新县,在县城某酒店会合后,通过黄某某将毒资转交给越南上家阿任。6月9日上午,黄某某按照阿任的指令,在大新县和越南接壤处的一个偏僻坟地取货后,又与黄某相约驾车至大新县城某街道,在两车交会之时摇下车窗,将毒品海洛因扔进对方车中扬长而去。随后,韦某某从黄某处拿货后直接上高速返回阳江,黄某安排赵某某在前方探路,进入阳江境内,韦某某也没有放松警惕,在市区绕了很长时间,最后停靠在一个小区门口。

6月9日晚,正当韦某某带着毒品海洛因回到阳江,准备与下家陈某某交易时,被警方抓个正着,并在其随身携带的包内缴获毒品海洛因695.3克。紧接着,在广西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我市警方先后在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将该贩毒团伙上家黄某及黄某某抓获。6月18日,陈某某、赵某某也相继落网。后经深挖扩线,警方成功抓获下线吸贩毒人员60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68.44克、冰毒6.37克,美沙酮589.11克,毒品底粉42克,扣押银行卡一批。

暴利驱动下铤而走险

原来,韦某某与陈某某是身负前科的狱中老友,出狱后一拍即合,结伙贩毒牟取暴利,并找到了能提供高纯度毒品海洛因货源的黄某、黄某某、阿任等人。每次交易,都先由黄某与黄某某联系,确定有货源后,黄某与韦某某分头行动,先后驾驶豪车从阳江出发到广西崇左大新县交易。

据警方透露,嫌疑人黄某以每饼8万元的价格从黄某某处进货,再以每饼11万元的价格卖给韦某某。而韦某某则以每饼16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某,陈某某将高纯度的海洛因稀释后,再卖给吸毒人员。在这样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团伙成员不惜铤而走险,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嫌疑人韦某某、陈某某、黄某、黄某某、赵某某等14人被依法逮捕,陈某甲等12人被依法刑拘,陈某乙等27人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岑某某等12人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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