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事业单位工作机构精简65.5%
阳江日报讯 (记者/王静 通讯员/李国东)1月14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我市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规范并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整合加强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记者了解到,我市以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着力点,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将县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乡镇,系统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激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其他各类组织以及村(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并建立了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形成了党建统领、资源整合的基层治理格局。
各乡镇街道对标职能体系框架和职责清单,按照9至11个限额,统筹优化党政机构,统一设置“5办、1中心、1队”,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6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等机构,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等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至乡镇街道,构建权责统一、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我市积极推动县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等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制定了相关指导意见,精简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公共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4个单位,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截至目前,我市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机构精简65.5%,推进77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4166项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镇(街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累计834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调整由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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