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阳江日报记者/许倩 通讯员/伍晋锋
近日,来自国家统计局阳江调查队的一组喜人数据出炉。“十三五”时期,阳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由2015年的17777.3元增长至2020年的26591.4元,增加8814.1元,年均名义增长8.4%,比全国高0.5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4个百分点。我市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收入结构日趋合理,人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为居民收入“主引擎”
数据显示,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3087.7元增长至2020年的32310.8元,年均名义增长7.0%,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一致,比全省低0.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2543.2元增长至2020年的19981.8元,年均名义增长9.8%,比城镇居民高2.8个百分点,比全国高1.4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3个百分点,全体居民和农村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纵观阳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在2020年为15092.6元,较2015年增长43.3%,年均增长7.5%,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51.7%,在四项收入构成中贡献最高,成为全体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引擎”。
国家统计局阳江调查队有关负责人分析,我市已形成合金材料、五金刀剪、风电、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群体,就业形势始终保持总体稳定,重点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培训,扩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优先解决高校、贫困劳动力、农民工和退役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7.63万人,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100.7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的目标范围内。
阳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我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减轻企业总体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阳江市营商环境在《2020年中国296个地级以上城市营商环境报告》中排粤东西北地区首位、全国第66位,居民自主创业氛围浓厚。与此同时,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农业生产保持稳定,粮食喜获丰收,总产量创八年来新高,畜牧业、渔业保持健康发展,农业产业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高,品牌农产品影响力提升,所有行政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大量涌现等。
还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旅游业特别是滨海旅游取得长足发展,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增长66.8%,海陵试验区、阳西县入选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拉动住宿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加。2020年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6032.7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0.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五年间提升了2.1%。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831.6元,年均增速为14.0%,对农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最高为37.2%。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基本民生得到保障
“十三五”时期,我市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制度不断健全,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于群众增收也产生积极影响。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41万人、24.60万人、30.423万人,分别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106.31%、106.91%、101.41%。我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比“十二五”期末提高了80元,增幅达80%。
全员上下众志成城,我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7.5万名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88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另外,全市农民工劳务输出增多,收入稳步提升,寄带回收入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拉动了转移性净收入的增长。2020年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758.3元,年均增长11.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五年间提升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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