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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 审议和表决通过有关事项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编辑:

阳江日报讯(记者/王静  特约通讯员/钟剑文)9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经过第一次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等法定程序,审议通过了有关工作报告和决议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日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大河水库引水工程议案办理情况专题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表决通过了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阳江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接受李勇毅辞去阳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吴松伟、梁文、林进球,秘书长曾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光圣,副市长程凤英、丁锡丰,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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