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 通讯员/杨综)11月10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余金富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和研究一批文件和事项。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关于推进普通砂石土类采矿权审批登记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按照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原则,我市普通砂石土类矿产的采矿权出让、登记统一由县(市、区)负责。
会议强调,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地要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普通砂石土类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统筹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要做到生态优先、节约利用、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规划的前瞻作用和源头管控作用,及时配套监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业务培训,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权限下放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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