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 通讯员/杨综)11月16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余金富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和研究一批文件和事项。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了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生育津贴、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等内容。
会议强调,《意见》的出台旨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市医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意见中关于生育保险、征缴管理、待遇保障、经办管理、基金监管等各项工作,把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落实职能职责,确保参保人按规定及时享受生育保障。要大力宣传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均衡用人单位负担等方面的利好政策,为《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在我市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上一主题 : 余金富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
下一主题 :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挥洒青春汗水
2024-04-16
2024-04-16
2024-02-05
2024-02-05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