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阳江日报讯(记者/许倩)近日,市政府印发《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将面向合金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多类产业的工业企业,通过给予项目动工奖励、项目竣工奖励、项目达产奖励、企业增长奖励、要素补贴支持、厂房租赁支持、高管人才奖励等多项举措,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提出,对投资总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项目,在正式签约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并承诺按期完工的,当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已超2000万元时,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投产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正式投产后年主营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在企业投产后第一、二、三个会计年度内,按照企业年主营收入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一定比例的奖励,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年主营收入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主营收入的1%、0.5%、0.5%奖励;年主营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主营收入的1%、0.8%、0.5%奖励。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工业企业,次年按主营业务收入新增部分的0.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办法》明确,支持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升规”工业企业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自竣工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用水、用电、用气分别给予0.1元/立方米、0.01元/千瓦时和0.01元/立方米的补贴。单个项目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落户的固定资产投资达一定规模的项目,根据投资规模给予不同幅度的厂房租金减免;我市重点发展行业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厂房租金可实行一事一议。
对当年度主营收入达100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用于支持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技术研发等,奖励高管、高层次及专业技术等人才,扶持企业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
《办法》还提出,支持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发挥优势,引导优质企业落户我市,成功引荐项目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据悉,《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在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的合金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新型建材、五金刀剪、生物医药、智能家电、食品加工、轻工纺织、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激光增材等产业的工业企业,以及招商引资相关的行业协会、机构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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