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张贝奇)元旦刚过,春节将至,各类食品进入销售旺季。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深做实,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2021年1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散装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共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打响散装食品“保卫战”。
去年11月以来,市检察院到部分超市、农贸市场店铺等进行摸排线索时,发现一些散装食品存在不规范销售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立即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装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全市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通过暗访、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线索摸排。
经调查发现,部分散装食品存在以下问题:标签标注了食品的品名、价格,但未详细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散装食品没有设置防尘、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卫生状况堪忧。
针对以上问题,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整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全市散装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甄别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投诉渠道。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如何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沟通协调。会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专门制定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目前,该专项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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