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为我市老人“上保险”
去年,家住阳春的73岁老人周伯伯做运动时不小心导致左脚骨折,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30天。周伯伯出院后,村里第一时间通知中国人寿协调他办理了理赔手续。最后,中国人寿赔付周伯伯900元。
周伯伯是我市“银龄安康行动”成功理赔的一个案例。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银龄安康行动”是我市为全市70周岁(含)以上老人以及60至70周岁低保、三无、五保等特困老人统一购买银龄安康保险,每份保金10元,老人受到意外伤害或意外身故可办理理赔,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什么是“银龄安康行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以及《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有关精神,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联合下发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2014年,我省决定在全省开展老年人参加意外综合保险工作,简称“银龄安康行动”。当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而我国老龄化速度快于世界老龄化速度。根据各县(市、区)老龄办统计,截至2016年底,阳江市60周岁及以上老人户籍人口达45万人,其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万人,人口老龄化率为15.9%。
我市从2014年7月起正式启动“银龄安康行动”,为我市户籍人口80周岁(含)以上老人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16年,投保老人的年龄降低至70周岁;2017年,我市统一为70周岁(含)以上和60至70周岁低保、三无、五保等特困老人统一购买银龄安康保险,老人凭借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等材料,到小区、居委会或中国人寿任一网点登记办理即可。
“银龄安康行动”将水烫蛇咬、猫抓狗咬、跌倒扭伤、交通意外、外物扎伤等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列入意外伤害;而由于自身身体原因的生病(如感冒发烧、高血压、糖尿病等)不属于意外,不在保障范围内。
◎“银龄安康”老年人保险如何理赔?
意外伤害发生时,老人可到全市理赔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医。这些机构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光明眼科医院、市江华医院、海陵镇卫生院、闸坡镇卫生院、平冈镇卫生院、高新区人民医院、阳东区人民医院、阳春市人民医院、阳春市中医院、阳西县人民医院、阳西县中医院等14所医疗机构。
“银龄安康行动”的赔付不限时间、地点,老年人在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伤残的,中国人寿根据行业标准的规定,按照3000×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老年人在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中国人寿扣除已赔付的伤残金后,再行赔付,以3000元为限;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后,住院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每天30元津贴,每次限90天,全年限180天,最高赔付5400元。
老人出院后,其家人可以拨打95519客服电话报案,或联系服务人员协助报案。申请保险金时,需要携带申请人(参保老人或受益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按事故类别提供公安部门、村(居)委员会、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国人寿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参保人的身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伤残程度鉴定书、诊断证明、病历、住院发票及出院证明等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参保老人或受益人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用于领取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至2018年参保的时间如下所示:
1、江城区、阳东、阳西: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2、阳春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
3、海陵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
4、高新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9日。
◎“银龄安康行动”有何成效?
据市民政局介绍,全市“银龄安康行动”自启动以来,保险保障、承担规模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2017年,阳江市人民政府出资统保人数由2016年的19.8万人提高至20.78万人,同比增长4.7%;统保费由2016年的198万元增加到约207.75万元,总保险金额由2016年的16.7亿元提高到17.5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累计赔付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695人次,178.45万元。
几年的实践证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解决了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所带来的住院护理费等不能由医保支付的难题,减轻了政府、家庭的经济负担,是一项“政府显关爱、子女尽孝心、社会献爱心、老年人得实惠”的民生工程,是民政、老龄部门和中国人寿共同合作为老年人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 文字/陈子玲
■ 图片/市民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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