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有市民近日向本报“民生热线”咨询,哪些病可申请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如何申请享受门特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为此,记者近日向市医保局了解相关情况。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共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等53个病种纳入门特范围。其中,29个慢性病有效期为办理一次长期有效;24个病种设置了3个月至2年不等的待遇有效期,待遇有效期后,参保人因疾病需要仍需享受门特待遇的,需重新提交资料进行审批。
据介绍,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的,需经首诊医院出具专家意见后,再凭专家意见及必要的病案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申办门特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慢性病种提供近半年申请病种的记录完整的门诊就医病历或两次及以上的住院记录;申请慢性病种的疾病诊断证明;申请慢性病种的相关病理指征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既往一年内化验单、诊断书等可作为病种资格认证的凭证);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等急性病种仅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或住院记录。
如何申请享受门特待遇?该负责人说,参保人持符合条件的门诊、住院记录以及相关病理指征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到各统筹区核定的特殊门诊首诊定点医院,由首诊医院专家审核参保人各项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加具专家意见及报首诊医院医务部门加盖公章;参保人持首诊医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及上述的门诊病历、检查(验)结果报告单,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备案录入手续,不需审批。对符合申办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参保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后,为参保人办理备案和信息录入手续,并为参保人打印《门慢门特登记信息表》。
需注意的是,参保人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特费用,医保是不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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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
目前,我市共有53个病种纳入门特范围,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癫痫、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艾滋病、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动脉高压、支气管哮喘、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放疗)、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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