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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员工遭公司辞退,法院二审判决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9日 编辑: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 通讯员/张静 林繁)近日,市中级法院对一起怀孕女员工陈某遭公司调岗、降职,最后被辞退的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涉事公司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向陈某支付赔偿金21651.8元。

2020年6月,陈某进入某装饰公司,任职室内设计总监。2021年6月,陈某怀孕后,该公司认为设计总监工作量大,怀孕女员工无法胜任,把陈某调整到设计员岗位。遭陈某拒绝后,该公司以陈某未按期到新岗位报到、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为由把陈某辞退。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陈某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存在孕期禁忌,但在陈某怀孕后,某装饰公司在未与陈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陈某的设计总监岗位调整为设计员岗位,该次调岗明显具有惩罚性,陈某有权拒绝。该公司以陈某未按期到新岗位报到,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向陈某发出辞退通知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决该公司向陈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1651.8元。

女性劳动者因为生育承担了家庭和社会双重责任,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女性劳动者的生育权益赋予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非法定过错性原因解除与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将孕期女性视为累赘,不合理调整怀孕职工岗位,甚至企图使用各种手段让怀孕职工主动辞职,以此来规避法律的约束。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保护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面对此类侵权现象,女性劳动者也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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