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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两个多月执结案件163件

来源 : 阳江日报 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09日 编辑: 利岚清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一定成效。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2月28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63件,执行到位金额1202万余元。

  市中级法院成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抓住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返乡过年的时间节点,开展“蹲点守候”“突击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依法果断采取拘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等强制措施。专项活动期间,共拘留被执行人2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2人,有力震慑了拒不执行的“老赖”。如阳东区法院在节前短短几日时间,进行突击拘留行动5次,依法将一名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成功执结涉工人工资案件3件,为144名民工发放工资217万余元,追收回其他债务案款105万余元,并全部拨付兑现给当事人。

  同时,综合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控功能,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专项活动中,阳春市法院通过该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位于浙江省的银行有存款并拥有宝马牌轿车等多台车辆,随后通过该系统对张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网络冻结。执行人员考虑到年关将至,工人们等着兑现报酬过年,于年前奔赴浙江省诸暨市,经多方努力找到张某,并在其家中车库发现了拟扣押的宝马牌轿车。执行人员当即对张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严正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制裁,张某当场承认了错误,当即通过手机银行将该案执行款汇入了阳春市法院案款专户。

  全市法院还通过联合公安、住建、国土、银行等多部门形成执行合力,对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促使涉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如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医疗损害赔偿一案,因李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阳春市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进行司法拘留,但一直未能发现李某踪迹。直至1月5日凌晨,正在路边摊吃宵夜的李某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李某被阳春市法院司法拘留。

  合理运用执行救助机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进行严格审查、快速办理,及时发放救助款,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专项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为24名当事人实现司法救助37万余元。(冯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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