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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共享单车投放5000多辆,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如何监管?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19日 编辑:

日前,有消息称哈罗共享单车从去年11月进驻茂名电白,5个月内遭遇破坏的单车高达3000辆,最终哈罗共享单车不堪其负,以撤出电白的结局收场。而在阳江地区,哈罗共享单车在市区投放的数量已经由首次投放的400辆增至5000多辆,随之而来的共享单车遭遇恶意损坏、私占上锁、乱停乱放等问题令人担忧。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又该如何监管?

共享单车受追捧却屡遭破坏

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时代一种新颖的交通工具,在我市投放首日便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它的出现成为众多市民休闲的低碳出行方式。

大部分市民对共享单车的好奇和喜爱溢于言表。在三环路,一位摩的司机特意停车向记者咨询如何使用共享单车,他对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蓝白色单车充满了好奇;上班族郑女士趁着周末约上三五知己,一起骑共享单车绕鸳鸯湖公园骑了一圈,欣赏湖景;新手妈妈陈女士“忙里偷闲”空出2个小时,特意出门寻了一辆共享单车,骑着它感受单车视角的人群街景。

然而,哈罗共享单车在市区试运营阶段却时常惨遭“毒手”。17日下午3时,记者在鸳鸯湖公园沿湖路靠近华邑酒店路段,看到一辆哈罗共享单车被抛到堤坝下的湖里。此外,哈罗共享单车开锁二维码被毁、车轮被拆、私人上锁占用、成人坐上车篮、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听见。

对此,广东迅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达照表示,对于有些市民出现故意损毁共享单车、给共享单车上私锁或者直接将共享单车搬回家的情况,如违法情节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违法人员可能会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如违法行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则可能会因涉嫌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用户被投诉或面临惩罚性收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哈罗共享单车公司在阳江市区投放的共享单车有5000多辆,投放地点主要选择人流密集的商圈和阳江职院等学校周边。

哈罗共享单车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运营阶段,他们在配合相关部门管理的情况下,会逐步满足用户的需求,试探性地向阳江市区增加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他认为,1.5万至2万辆共享单车可满足阳江市区市民的使用需求。

在后期的维护和管理过程中,他们也发现少部分车辆被损毁,主要以二维码被撕和车篮下垂松动为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损毁的共享单车占比例较少,但必须扼制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势头。

该负责人强调,针对共享单车的投放区域,他们目前实行网格化管理,即在规定的区域安排工作人员巡逻,摆放好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及时检修损坏的自行车。其次,对用户来说,市民若发现哈罗自行车有违规摆放的问题,可在哈罗单车APP上投诉,他们会据此对上一个使用的用户进行处罚。此外,哈罗共享单车还设置有评分机制,若用户因违规被投诉,用户评分低于80分,其再次使用哈罗共享单车时将面临半小时10块钱的惩罚性收费,直至该用户再次累积评分高于80分。

部门联动监管

促行业健康发展

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事物出现,在满足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的同时,对城市的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共享单车”的相关信息,看到其他城市存在因共享单车供应商投放量过大导致共享单车随意占道、妨碍交通等乱象,或共享单车维护不及时,成片堆放,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城市公共环境秩序等问题。

对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共享单车是互联网时代下新的出行方式,低碳、环保又便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对此应鼓励和支持。但是,如果共享单车出现乱停乱放的现象,则会给城市管理带来压力。该负责人认为,对于共享单车的监管,首先应多部门联动共管,根据共享单车发展状况,适时制定相应的产品及服务标准,完善管理措施;其次,企业要积极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有序投放车辆,规划停车地点,制定监管机制避免车辆乱停乱放,及时维护和清理废旧单车,切勿让共享单车成为新的城市垃圾,增加城市管理的负担;最后,从转变市民的观念着手,强化市民的公共意识,让他们参与到共享单车运行和监督管理的过程。

据悉,去年8月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包括引导有序投放车辆、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加强共享单车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运营服务、引导用户文明乘车以及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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