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张贝奇 通讯员/高望)9月10日,市检察院与广东海丝馆会签《关于协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框架协议》,加强检察机关与文物保护单位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确保《阳江市“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管理规定》有效执行,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南海I号”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该框架协议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定期反馈、办案支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教育宣传、培训交流、日常联络等九项工作机制,有机融合检察机关司法保护与文物保护单位专业化管护,构建起业务互助、资源互通、优势互补的文物保护协作格局。
“南海I号”及其文物资源是保护和传承海丝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标志。此次签订框架协议,将“南海I号”文物资源的保护更好地纳入到加强法律监督、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具体工作中,以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构建司法保护屏障,进一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
接下来,市检察院、广东海丝馆将聚焦护航阳江“海丝名城”建设的目标方向,认真落实框架协议确立的各项机制,积极协调、相互借力,高质效开展文物保护协同共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的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协同推进我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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