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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车逆行与小车相撞致身亡,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

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7日 编辑:

逆向行驶危害大 各行其道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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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新江北路体育中心路段,市民骑车逆向行驶。 宋福亮 摄


■ 阳江日报记者/吴梦媚


日前,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在市区漠江路逆向行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该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摩托车逆向行驶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市民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


今年以来市区因逆行引发事故14例


8月1日,市区漠江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刘某达驾驶粤QK×××0小型轿车,沿漠江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于当晚11时22分左右行驶至江城区政府对面路段时,遇44岁的谢某记驾驶无号牌二轮机动车逆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谢某记受伤,后谢某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2日上午7时15分左右死亡。


“逆行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阳江市区逆向行驶引起的交通事故有14例,其中酿成严重交通事故4例,共造成死亡人数3名,受伤12名。该负责人表示,逆行交通违法行为以无牌的摩托车、非机动车、电动车居多,这类驾驶人觉得监控拍不到,心存侥幸,但往往事故就发生在交通违法的一瞬间。


一些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也曾有过逆向行驶的经历,主要原因是不想舍近求远绕路而行,存有侥幸心理。市民林女士说,以前下班回家经常图方便逆向行驶,有一次下雨时她选择逆向行驶,结果因为视线模糊与顺行的人发生碰撞,她从车上摔下来。从此,她再也不为了节省几分钟的时间而逆向行驶了。


摩托车逆行违规现象频发


8月4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几个重要交通路段,调查电动车、摩托车逆向行驶的现象。在市区创业北路河西酒店附近,尽管创业北路往红丰镇方向的第一个交通缺口设置了醒目的“禁止掉头”交通标志,部分驾驶人却熟视无睹,摩托车、汽车随意逆行的现象频频上演,险象环生。由于距离设置掉头的路口还有2公里,往后几个人行道路口,摩托车车主“舍远求近”逆道而行的行为接连不断。


在市区西平北路与新江北路交会处的红绿灯路口,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有六七辆电动车、摩托车逆向行驶。这一带商铺众多,大街小巷的路口也多,由于道路中间隔离栏杆的距离较长,不少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市民为了图方便选择逆向行驶。


据观察,该路口人流量、车流量大,遇到上下班高峰,逆行的车辆容易造成交通堵塞。逆向行驶的驾驶员中,各个年龄层的人都有。这些逆向行驶的市民一点也不注意交通安全,有的还载着人,有的还驾驶速度特别快,连顺向行驶的市民都不得不给他们让道。


不少市民对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表示厌恶,认为逆行会给依法行驶的车主增大交通危险性。市民陈先生说,本来自己按照交通规则在开车,要是突然迎面“冒”出来一个逆行的,让人措手不及,一旦来不及刹车出了车祸更是闹心。

逆行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规定,交警部门对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将面临50元罚款处罚。


“可能个别驾驶人觉得违法处罚成本不大,但背后隐藏的安全风险却很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逆向行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在对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如因车辆逆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逆行车辆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安全与事故仅在一念之间,广大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应收起侥幸心理,千万不要冒险逆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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