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 通讯员/潘俊杰 刘小婷)一女子利用老人想领取社保退休金的心理,以假冒中介、虚造假证等方式,骗取他人巨额财物。日前,江城法院宣判了一宗代办社保的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何某桃以代办社保骗取48名老年人170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年近退休年龄的何姨因未缴满社保年限,又想领取养老金减轻子女养老压力。2016年5月,何姨通过林某找到何某桃,咨询代办社保一事。何某桃明知其本人没有代办社保的能力,仍谎称其在社保局有关系,能帮人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建议何姨一次性交钱投保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定期领取养老保险。何姨信以为真,交给何某桃45000元作为代办社保费用。
何某桃伙同林某(在逃)提供伪造的退休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给何姨。为了增加可信度,自2016年12月份起,何某桃用自己银行卡每月转账至何姨的社保卡。何姨至此深信不疑,陆续介绍10名亲戚、朋友找何某桃代办社保。
2016年5月至2019年8月期间,何某桃以同样的手法,先后在阳江、广州诈骗48人,诈骗金额达170万余元。扣除案发前已退还的部分,分成11万元给林某外,实际骗取资金127.27万元均用于个人投资经营、日常开支等,拒不归还受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桃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0000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目前该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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